立良法,行善治,民之所向。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为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守正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征求意见、审议等各环节的主导作用。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听取相关单位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对2023年度立法实施项目、调研项目等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推动。认真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推进重大立法事项,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年立法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推动立法工作创新发展,深化区域立法协作,参加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座谈会,推动构建高效、完备的区域立法协作决策协商平台和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四省五市携手共护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良好局面。高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调整确定涵盖镇(街道)、社区、司法机关、高校等领域的6家单位作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有条件的立法联系点与代表活动室一体建设,搭建立法“民意直通车”,从制度机制设计上保障立法体现民意。
突出务实管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努力增强地方法规的淮北特色,彰显立法引领、促进和推动作用。着眼服务大局,制定《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助力文化旅游强市建设。聚焦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条例提出制度性解决方案,重点对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市场规范等方面作了规定;突出地方元素,引导支持开发运河文化、山水生态、红色文化、工业遗址、乡村民俗等特色旅游资源,推进文旅产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为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下足绣花功夫,制定《淮北市城镇排水管理条例》,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条例明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规范排水行为,突出排水管理数字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明确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履行职责,完善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周期性评估等机制,全力保障排水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地方立法助力城市管理提效、功能完善和品质升级。
突出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跟踪督办,力求取得实效。通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强化政策惠企、要素助企、服务帮企等审议意见,并确定6个监督重点项目,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助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实现回升向好。通过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督促依法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人才招引培养,助推科技创新工作提质增效。专题调研《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要条款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并得到全面转化运用,推动解决一系列制约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
突出公平正义,提升司法监督质效。专题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督促市政府精准聚焦群众、企业法治需求,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动“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走深走实。听取审议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从强化法律监督、执法办案、沟通联系、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检察机关出台相关具体举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准把握司法尺度和温度,做实做优为企服务。在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报告基础上,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市级决定。《决定》着眼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解矛盾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社会组织的解纷职责作出规定,广泛凝聚力量,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务实创新,探索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调解组织、建立人民法院对适宜调解纠纷立案受理之前调解前置程序等制度,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突出夯基垒石,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坚持主动审查,对接收备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判断,并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坚持全面清理,根据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并督促政府同步进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上下联动,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机构沟通联系,争取帮助和支持;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指导,通过座谈交流、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积极推动县区全面落实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努力提升备案审查监督质效。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强化数字赋能,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梳理、报送工作。2023年,共接收和审查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3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
通讯员 周金群 吴启超 林坚强